| 用人单位用工、退工备案登记程序
企业、事业单位遇人员进出时,都要按规定办理用工、退工备案登记手续。
一、 用工备案手续
1、
单位和职工填好《就业登记表》、《新招职工花名册》及《用工备案登记表》
2、
单位带以上表册及以下材料到县就业处办理用工备案手续
(1) 录用人员的《劳动手册》及个人档案
(2)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3)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及复印件
(4) 其它有关材料
就业管理服务处在受理用工登记时,根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起始日期等情况,在职工《劳动手职》上作好就业登记,经校对盖章后,把《劳动手册》交还用人单位保管。
二、 退工备案手续
1、
单位填好《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失业职工名册》及《退工备案手续》
2、
单位带以上表册及以下材料到县就业处办理退工备案手续
(1)《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第二联)
(2)被退职工的《劳动手册》
(3)被退职工的个人档案
(4)其它有关材料
就业管理服务处根据《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第二联)上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在《劳动手册》上作好记录,并查验失业保障费缴纳情况,登记盖章。被退职工本人凭《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第三联),到就业管理服务处办理失业登记,并领回《劳动手册》。
招聘广告、招工、求职程序
1、 招聘广告审批手续
(1)本地单位用工广告审批手续
用工单位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和广告中样文(2份),至县办证审批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
(2)外地单位用工广告审批手续
招工单位持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和广告样文(2份),到县办证审批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
2、招工手续
本地单位招工手续
招工单位凭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招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和招工简章到县人力资源市场办理。
外地单位招工手续
外地单位招工必须持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的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招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代表证及复印件和招工简章到县人力资源市场办理。
3、求职登记
本地人员求职
求职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县劳动力市场详细填写求职登记表,写明想从事的行业及专业并提供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材料。
外地求职工员
外地求职工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外出务工证、计划生育证到县劳动力市场详细填写求职登记,写明想从事的行业及专业并提供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和其他材料。
|